人力資源行業最新政策了解~
2月2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李忠以視頻連線方式出席國際社會保障協會亞太社會保障論壇并發言,介紹中國政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穩步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加強社保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有關措施,呼吁亞太地區各國秉持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提高社會保障便捷性、加強社會保障國際合作。
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政務微信
02
就業新政策
2021年,人社部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政策,保持了就業局勢的總體穩定,實現了“十四五”就業工作的良好開局。
全國城鎮新增就業1269萬人
超額完成1100萬人的目標任務
今年就業工作如何開展?
為您劃重點
聚焦穩定市場主體 強化就業優先政策
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調整優化“降返補”政策組合拳,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再延續一年,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同時落實好支持企業吸納就業的稅收優惠、擔保貸款、就業補貼等政策,全力支持市場主體穩定和擴大崗位。
聚焦拓展就業空間 強化創業帶動就業
持續優化創業環境,完善創業擔保貸款等政策,加強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啟動創業型城市創建,辦好“中國創翼”大賽等活動,營造良好的創業氛圍。
支持靈活就業健康發展,開展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推出一批規范化零工市場。
聚焦穩定重點群體 強化精準就業幫扶
將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作為重中之重,加大中小微企業吸納畢業生的就業支持舉措,實施百萬青年見習崗位募集計劃,簡化優化畢業生的就業手續,拓寬市場化社會化就業渠道。
春節前因地制宜開展穩崗留工,春節后全力推進返崗復工,深入實施勞務品牌促就業行動,穩定農民工特別是脫貧人口的務工規模。
強化就業援助,切實兜牢困難人員的民生底線。
聚焦促進供需匹配 強化培訓服務質量
繼續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瞄準市場需求,提升培訓效果。
推進就業服務質量提升工程,統籌開展好“10+N”就業服務專項活動,落實重點企業常態化用工服務,努力緩解招工難問題。
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政務微信
03
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啟動實施
如何推動落實?
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經啟動實施,如何推動這項工作落實?在人社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人社部有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介紹。一起來看!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上世紀90年代建立以來,從縣級統籌起步,逐步提高統籌層次。2020年底,各省份都實現了基金省級統收統支,解決了省內地區間基金負擔不均衡的問題。
但是,由于我國區域之間發展不平衡,經濟發展水平、人口年齡結構等存在差異,各省之間養老保險基金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一些省份基金結余比較多,但是一些人口老齡化程度比較重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壓力比較大。
在這種情況下,需要盡快實現全國統籌,在全國范圍內調劑使用基金。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工作。
2018年7月,建立實施了基金中央調劑制度,適度均衡了省際之間養老保險基金負擔,邁出了全國統籌的第一步。
2018-2021年,中央調劑制度實施四年間,共跨省調劑資金6000多億元,其中2021年跨省調劑的規模達到2100多億元,有力支持了困難省份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從今年1月開始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全國統籌制度實施后,將在全國范圍內對地區間養老保險基金當期余缺進行調劑,用于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這就在制度上解決了基金的結構性矛盾問題,困難地區的養老金發放更有保障。人社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全國統籌調劑資金的管理,確保基金安全、調撥順暢。
全國統籌制度實施以后,將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分擔機制,中央財政對養老保險的補助力度不會減小,保持穩定性和連續性。在此基礎上,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將更加明確,各級政府的責任都將進一步壓實。
同時,全國統籌以后,通過加強對養老保險政策、基金管理、經辦服務、信息系統等方面的統一管理,將有利于進一步提升整體保障能力,增強制度的統一性和規范性,更好地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為參保企業和參保人員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
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政務微信
04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啟動
“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活動
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通知,部署開展“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活動。活動以“就業服務進校園 精準幫扶在身邊”為主題,于2022年3月至6月,匯集專業資源,凝聚各方合力,推動公共就業服務向前延伸、提質增效,滿足畢業生多層次、全方位、精準化服務需求,為促進畢業生及早實現就業創業提供有力支撐。
通知明確了六個方面服務舉措
一是政策宣傳進校園
開展就業政策宣傳活動,匯總發布本地畢業生就業政策清單,重點涵蓋就業扶持政策、權益保障政策、人才流動政策、風險案例提示,列明政策內容、經辦機構、經辦流程,確保看得懂、算得清、用得上。
二是招聘服務進校園
動態歸集發布崗位信息清單,重點涵蓋本地區重點企業、重大項目和“專精特新”小微企業招用工信息,機關事業單位、基層服務、重大專項人員調配等公共部門崗位,以及科研助理、實習見習等崗位。
三是就業指導進校園
組織專業力量開展職業指導,提供職業能力測評、生涯規劃、職場適應、職場導航、就業訓練營等服務,增加職業體驗活動,引導畢業生進園區、進企業、進市場,幫助畢業生掌握求職技巧,提升職業認知。
四是創業服務進校園
遴選優質創業課程、創業師資進校園,對有創業意愿的畢業生及時組織創業培訓,主動為創業者提供創業服務,落實場地優惠、創業政策支持,組織畢業生參加創業創新大賽,提供項目、資源對接平臺。
五是職業培訓進校園
對接市場需求開設中短期技能培訓班,增加新職業、新技能等培訓,開展職業資格制度和人才評價改革咨詢,組織“大國工匠”“技能大師”為畢業生展絕活、授經驗、傳心得,引導畢業生增強職業精神、實現技能就業。
六是困難幫扶進校園
加強對零就業家庭、低收入家庭、殘疾等畢業生就業幫扶,加大崗位推介力度,做好心理輔導和思想疏導,對因各種變故新增的困難畢業生及時補發求職創業補貼,對中西部地區、少數民族等畢業生加大就業支持。
來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政務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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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
《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
為加強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于近日制定發布《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8號,以下簡稱《辦法》),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同時廢止原《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辦法》圍繞進一步理順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工作機制、明確危害社會保險基金安全違法行為法律責任兩條主線進行規定,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體系、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欺詐騙保、套保或挪用貪占各類社會保險基金違法行為提供了法制遵循。
《辦法》規定了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工作機制。《辦法》規定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層級以同級監督為主,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工作;同時強調上級對下級的指導監督責任,上級對下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管轄范圍內的重大監督事項可以直接進行監督。規定建立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的內部協同機制,監督工作具體實施機構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機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社會保險政策、經辦、信息化綜合管理等機構應協同配合監督。規定與公安等部門的外部協同機制,鼓勵支持社會監督。
《辦法》規定了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職責范圍。《辦法》從檢查、受理舉報、查處案件、法制宣傳等角度對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職責進行了細化,并根據監督對象的不同列舉了相應監督事項。針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列舉執行社保基金收支、管理政策、實施內部控制等監督事項。界定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具體范圍,針對社會保險服務機構列舉遵守政策、基金管理使用等監督事項。針對影響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的重要事項,將提前退休審批、工傷認定以及勞動能力鑒定等重要事項納入監督范圍。
《辦法》規定了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權限程序。《辦法》根據基金監督工作實踐明確了監督權限,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有權采取的監督措施包括要求提供、查閱、記錄、復制有關數據資料,詢問與被監督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查找問題,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制止并責令改正等權限。規范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程序,明確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綜合運用整改意見、處理建議、約談、函詢、通報等手段進行分類處理,對違法違規線索進行調查,依法作出處理、處罰決定。
《辦法》規定了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相關法律責任。《辦法》明確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規經辦管理、侵害社保基金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明確了違規工傷認定、提前退休及勞動能力鑒定的法律責任。細化社會保險法關于欺詐騙保規定的情形,明確社保服務機構、用人單位、個人欺詐騙保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為規范依法履職盡責,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及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法律責任,明確違反要情報告制度的法律責任。為保護個人信息等數據安全,明確了危害數據安全的法律責任。

